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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转移办公室工作职责

技术转移办公室负责中心的科技开发、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推广,促进中心的产学研的结合,并规范和管理中心的知识产权及相关事宜。

其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1. 负责中心开发的技术信息以及社会的技术需求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包括技术课题的收集、统计和汇总,建立相应管理档案),引导中心的科技开发,以及与企业的各类合作;
  2. 参与中心与国外、港澳台企业合作项目的全程协调(包括策划组织、谈判、合同签订与审核),并参与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3. 参与中心与国内企业合作项目的全程协调(包括策划组织、谈判、合同签订与审核),并参与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4. 负责中心的各类科技开发平台(包括国家、省、部等各级工程技术中心,企业联合实验室,中试研究基地等)的规划、申报、建设和管理;
  5. 负责中心各类知识产权管理和相关成果分享、奖励申报等的协调,最大程度保护中心、成果发明人的知识产权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