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iChEM在学博士生”遴选启事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以下简称“协同中心”或“iChEM”)由厦门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和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统称“三校一所”)为核心单位共同组建,研究工作以化学基础为先导,着力于能源材料化学领域的创新性研究,力争形成能源材料化学研究的新理论体系和新技术方法,并在设计合成新型能源材料等方面取得原创性成果。协同中心根据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精神,突破原有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束缚,力争将中心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能源材料化学领域的学术研究中心和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示范基地。
为更好地落实“2011计划”倡导的协同创新要求,在目前培育建设期间,协同中心拟继续自己受聘“三校一所”成员课题组的在读博士生中遴选有突出创新与合作意识、有发展潜力的优秀生,通过专家遴选、面试等程序,进入“iChEM在学博士生”培养计划。所在单位不仅对入选者提供优质资源,中心将利用多个单位的资源优势促进联合培养,将专拨经费鼓励支持跨单位联合培养的研究生。
一、遴选对象
协同中心已聘“三校一所”成员课题组的优秀在读博士生。如毕业班博士生申请,在提交申请材料时须同时提交自愿申请延长一年学业的承诺书。
二、招收条件
具有优秀的专业基础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能力,身心健康、有拼搏精神,并已取得突出的原创性成果。
三、遴选方式
遴选采用导师推荐方式: 协同中心已聘的“三校一所”成员推荐本课题组符合条件的优秀在学博士生自愿报名。
四、报名材料
(1)博士研究生导师推荐信(须有导师签名,并用信封密封)。
(2)个人陈述:提交一份3000字以内最能全面反映个人特质、科研素质、成果亮点和符合招收条件的陈述,及对其陈述的客观性负责的承诺签字。
(3)博士研究生成绩单(如是硕博连读生须同时提交硕士期间成绩单)。
(4)科研成果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五、考核
iChEM根据“协同创新”的宗旨,对“iChEM在学博士生”实行一年一聘制度。年度考核合格者将自动延聘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将终止其“iChEM在学博士生”培养计划。
年度考核后,iChEM将为已实质性地开展跨单位合作,并在此基础上取得研究进展者提供2-5万元/人奖金。该项奖金是在不影响各单位原有奖助学体系的基础上提供的额外奖励,在iChEM未获得教育部认定前,奖金由厦门大学全额支付。
六、证书
(1)协同中心将为入选者颁发“iChEM在学博士生证书”;
(2)协同中心将为年度考核获得优秀者颁发“iChEM优秀在学博士生证书”。
七、时间安排
时间 | 活动安排 |
3月5日 | 发布招生启事 |
3月14日 | 提交报名材料 |
3月17日—3月18日 | 校、所内部遴选出候选人(每个单位不多于6名) |
3月19日—3月20日 | 校、所向中心人力资源部提交候选人名单及材料 |
3月21日—22日(周末) | “三校一所”统一视频面试 |
3月23日 | 公示拟录取名单(3天) |
3月26日 | 公布录取名单 |
协同中心热情期盼优秀学子加盟。如有意向,请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到中心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联络老师 。
协同中心的具体情况,可参见“协同中心简介”。
“三校一所”联络老师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黄老师 Tel: 0592-2183372 E-mail:chemyjs@xmu.edu.cn
复旦大学:辜老师 E-mail: mingu@fudan.edu.cn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李老师 E-mail: ligsh@ustc.edu.cn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于老师E-mail: yuhao@dicp.ac.cn
能源材料化学协同创新中心
2014年3月5日